信封公证:OLG BREMEN确认继承合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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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布鲁门塔尔(Blumenthal),尽管缺乏公证签名,但奥尔格·布雷门(Olg Bremen)决定了继承合同的有效性。

Im Erbfall Blumenthal entschied das OLG Bremen über die Gültigkeit eines Erbvertrags trotz fehlender Notarsignatur.
如果布鲁门塔尔(Blumenthal),尽管缺乏公证签名,但奥尔格·布雷门(Olg Bremen)决定了继承合同的有效性。

信封公证:OLG BREMEN确认继承合同

在不来梅高等区域法院的当前案件中,裁定了2012年遗产合同的有效性。当时,两名配偶及其两个女儿得出结论,一份合同清楚地监管了女儿的后续继承:他们只能在父母双方死后继承父母并放弃强制性部分。有争议的点是公证签名,只能在锁定的信封上找到,而不是直接在合同本身上。在另一侧的眼中,这不符合文档有效性的必要正式标准。但是,OLG BREMEN的决定指出,就此类合同的法律框架而言,这种形式的认证形式就足够了。根据[esv.info](https://www.esv.info/aktuell/olg-bremen-signature-eines-eines-erb通过notar-auf-schlossenem-mumschlossen-aus/aus/id/143059/mehr),法院确认与原始合同确认,2012年的合同证实BGB。

当幸存的丈夫于2023年8月10日去世后,尚存的丈夫申请了继承证书,以无限的唯一继承人申请。但是,遗嘱认证法院由于2012年10月19日的现有法规而拒绝了该申请,丈夫将其归类为无效。他辩称,由于公证人的签名缺乏,2012年的证书无效。但是,不来梅 - 布卢门塔尔地方法院没有遵循这一观点,并在继承证书中拒绝。该案终于将其转发给了OLG Bremen,在那里确认了地方法院的裁决。

继承合同的正式有效性

在程序的核心上,问题是,与原始的遗产合同相矛盾的2021年丈夫的意愿是否可以废除2012年的法规。丈夫想将死者的女儿排除,后者根据遗产合同将死者的女儿作为后续的继承人。但是,OLG明确指出,公证人在信封上的签名康复了,根据课程法第35条,缺乏遗产合同的形式。因此,法院拒绝了丈夫的申诉,因为毫无根据,并确认了2012年继承合同的有效性,这导致丈夫和女儿仍然是继承人和女儿的权利。该决定的法律依据可以在BGB的规定中找到,特别是在§2278中。

另一个方面是丈夫必须承担该程序的费用。在法律纠纷中,很明显女儿没有参与新约的建立,这继续加强了他们作为继承人的地位。对于所有处理遗产法主题以及对继承合同措辞的要求的人来说,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。 公证用于保护现有的法律关系。

法律效果和结论

OLG BREMEN的决定不仅会影响有关当事方,而且还明确表明,某些手续可能不必像假定的那样严格处理。很明显,各方的意图在前景中。同时,2012年的遗产合同被认为具有约束力,女儿可以依靠其作为继承人的权利。丈夫仍然是以前的遗产。这样的决定创造了法律确定性,并再次落后于继承法的复杂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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